2004年全市的环境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环保局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服务。2004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的任务是:继续加强环境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畏难情绪,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加大污染投诉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全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强化环境现场监察工作
市及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要根据各主管局的安排,一是切实抓好全市176户已达标排放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实行监察月报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必须达95%以上,稳定达标排放率必须达90%;特别要加强对全市66家重点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防止新建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对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转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要做到每月一次;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三湖一海”的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在对“三湖一海”流域内的企业进行日常监察的同时,对流域内(江川、澄江、通海)16家重点污染企业和5家污水处理厂(站)进行重点监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四是对重点工程(如公路)和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的工程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五是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场地和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炉灶整治后的成果巩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六是对第三产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城市文化娱乐设施的噪声影响进行监督检查;七是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管理,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八是对一区四县“禁磷”和红塔区坝区禁烧农作物秸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九是继续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的专项监察工作;十是对水泥行业和小炼铁行业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开展好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十一是加大对水源地水体保护的监管力度;十二是加大对生态环境监察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面源及畜禽养殖场的现场检查力度,防止和遏制“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十三是加强对医院及医疗危险废物的监管,严防“非典”疫情的发生;十四是加强对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十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
(二)贯彻新《条例》,强化排污收费工作
1.征收排污费是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促进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关键之年,全市环境监察人员一定要继续学习、理解、掌握《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做好企业及环保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2.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要在2004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2004年的排污费,全年计划征收排污费765万元。
3.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如数将排污费解缴各级国库。市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计算、征收进度及解缴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三)强化污染投诉、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
2004年,市及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对各种污染举报、投诉要进行认真的查处,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社会反响大的各种环境问题。在解决投诉时,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路子,用经济手段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行为和环境违法事件,还人民群众一个安静、清洁的生活环境。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在线监控网络建设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是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的重要基础工作。2004年,要加强对新增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继续做好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工作,同时将在我市的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试点,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五)做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
2004年,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机遇,把资源利用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一致。
我市的易门县2003年已被国家批准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在总结三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上报了《易门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方案》。2004年将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其它各县(区)也要积极拓宽生态环境监察新思路,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六)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
环境监察档案是环境监察的基础工作,是全面反映环境监察工作真实情况的书面记载,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必须重视加强对环境监察档案的管理,要安排专人完成各项环境监察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按时、按质、按要求上报各类环境监察报表。
(七)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是今后几年内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各县(区)要依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定行政执行和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意见》,积极主动争取人事部门将环境监察机构作为现场执法部门,切实予以加强,并纳入推公管理。市及各县(区)要下大力气,加大投入,着力抓好基层现场执法装备建设,重点装备执法车辆、通讯工具和取证设备,以提高我们的现场执法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八)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素质
随着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环境监察业务量越来越大,对环境监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县(区)要重视对环境监察队伍的建设,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执法,逐步规范环境监察行为。市及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都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正确履行环境监察职能。
2004年,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要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国家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各项廉政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职业操守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环境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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