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布局
优先布局生态环境恶化、对改善生态环境有全局意义、容易出成效、对实现近期目标最关键的区域作为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予以支持,以点促面,带动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四个流域(金沙江流域、珠江流域、澜沧江和红河流域部分地区)、九大高原湖泊(滇池、洱海、抚仙湖、沪沽湖、阳宗海、杞麓湖、星云湖、程海、异龙湖)和九个城市(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个旧、大理、景洪、中甸、丽江)。
(二)主要任务
根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思路,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十项”任务。
l、森林生态保护和建设
——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启动66个县(市)和16个国有重点森工局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在调减天然林区木材产量、加强现有天然林保护和转产项目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工程区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的生态环境治理和森林培育。工程区总面积2417.3万公顷。
2001一2005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 1197.7万公顷,公益林建设 81.0万公顷,其中封山育林 29.3万公顷,飞播造林38.5万公顷,人工造林
13.3万公顷。
—— 积极稳妥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及“谁造谁有,谁管护谁受益,50年不变”的政策措施,在保证退耕农户基本生活和自愿的前提下,以乡、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连片,积极稳妥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全省完成退耕还林还草40万公顷。
—— 认真抓好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珠江流域防护林30万公顷和澜沧江流域防护林 37.4万公顷的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其它流域防护林体系的开工建设。
—— 实施144.9万公顷的封山育林工程。
—— 抓紧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以旅游路线的铁路、公路和旅游区面山绿化为主,绿化里程18708公里。
2、生物多样性保护
—— 加强现有重点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建设。充实管理机构,强化保护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等问题。
—— 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新增澄江帽天山、盈江铜壁关、丽江玉龙雪山、宁蒗沪沽湖、中甸碧塔海、怒江碧罗雪山等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瑞丽瑞丽江流域、建水燕子洞、富宁剥隘、元江干热河谷、澄江抚仙湖、曲靖珠江源等一批省级自然保护区,各地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再建一批地州级自然保护区,使我省主要的生态类型、生态景观资源和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到2005年,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上升到8%左右。
—— 建立和完善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网络。结合云南野生种质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物种繁育基地的设施条件,新建一批迁地保护基地(站、所),逐步完善珍稀濒危动、植物迁地保护网络,有效保护种质资源。
3.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 加强农业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开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的治理工作,重点防治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污灌带来的农业环境污染,加强农村垃圾的生态处理,结合小城镇发展,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开展集中治理,使农业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继续开展坡耕地治理和退化草地治理,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计划、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工程、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农村能源示范工程和“光明工程”,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和农田质量,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计划改造治理坡耕地33.3万公顷,建设草地29万公顷,建设1000个生态示范村、20万户农村庭院生态户和50个农业生态示范基地,新增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5个,新增农村沼气池用户100万户,改灶100万户,推广以煤代柴和以电代柴各50万户。
4.水土流失治理
——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十五”期间,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分金沙江流域、高原湖泊、珠江流域和其它流域四大片区开展,计划治理面积12000平方公里,其中,坡耕地改造8.2万公顷,水保林37.1万公顷,经果林15.3万公顷,种草1.5万公顷,封禁治理
45.7万公顷,保土耕作 12.2万公顷。
——加强管理,解决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在公路建设、矿山开采、区域开发等项目中,要大力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做到水土保持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解决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问题。
5、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以金沙江流域、珠江流域为重点,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金沙江流域除已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的12个县外,在建的23个县继续安排治理工程,剩余12个县启动治理工程。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全面实施珠江流域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其它流域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试点。
—— 开展石漠化治理工程。以南盘江为突破口,以造林育林扩大森林资源,保护、恢复和扩大植被覆盖为主要手段,以小型水利工程为辅助手段,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要保障,结合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以及国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争取国家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推动石漠化的治理工作。
——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要求,积极创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功能良好区,明确目标和任务,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积极采取抢救性保护、强制性保护和积极保护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实施“三区”保护战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十五”期间,重点建设滇西北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珠江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6、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
按照“科技先行、总体规划、分类指导、一湖一策、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原则,从点源治理、面源治理、内源治理及水资源优化调度、科研及湖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几方面入手,以滇池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九大高原湖泊的水污染治理工作。
—— 加快湖泊所在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步伐。尽快完成昆明城市排水规划,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大理污水处理系统、石屏、永胜、宁蒗沪沽湖、宜良阳宗海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江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 开展湖周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湖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优化施肥技术,提高农村和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合理调整农业结构,推广清洁农业和有机农业,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削减面源污染。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入湖河道整治,清除淤泥和沿岸垃圾,截污排洪,建设绿化带,恢复沿岸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湿地系统,开展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试点,提高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
—— 稳步实施高原湖泊底泥疏浚工程。底泥污染是湖泊富营养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要积极争取、抓紧实施滇池草海污染底泥二期疏浚工程和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洱海底泥疏浚一期工程。
—— 搞好水资源优化调配工作。抓紧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建设,开展星云湖出流改道、杞麓湖泄洪隧道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充分论证后尽快组织实施;抓紧开展寻甸清水海引水济昆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展金沙江引水到滇中地区的前期准备工作。
—— 对湖泊流域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工业污染防治,两年内率先在九湖流域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总量控制管理,进一步削减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7、工业污染防治
—— 巩固和提高工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以化工、电力、冶金、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实施全面达标工程,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 结合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速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按期淘汰国家限期淘汰的小煤矿、小炼钢、小建材、小冶炼、小铁合金,按省内破产和重组政策,淘汰一批小糖厂、造纸厂,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
——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结合技术改造创新,采用一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
ISO14000环保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采取优惠政一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8、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全省城市化发展战略,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个旧、大理、景洪、丽江和中甸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
—— 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供气、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和工业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九湖所在城市、环保重点城市以及地州所在地、边境城市和旅游城市。旅游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尤其要抓好垃圾处理,防止“白色污染”。到2005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50万吨/日。
—— 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在城市工业区和中心区,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工艺,特别是直接燃用原煤的污染企业,加强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昆明、曲靖、玉溪3个国家重点环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 70~ 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楚雄、个旧、大理、景洪、丽江和中甸6个省环保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5%。
—— 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积极推动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注意保护和整治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街区、标志,逐步提高城市的环境管理水平。
9.防灾减灾及矿山环境整治
—— 加强减灾工程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病险水库处理、江河堤防、抗旱设施、抗震设防、滑坡泥石流灾害整治等减灾工程建设,加强非工程性减灾工作,有效减轻灾害。
——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开展矿山覆土植被工程建设,对于新开发的矿山,要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实现废渣、废水的达标排放。
10、生态、环境、资源和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建设
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结合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初步建成现代化生态、环境、资源和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及时、可靠的决策依据,为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提供丰富翔实的信息。
—— 建设以水和大气质量为重点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国际河流、跨省界河流水质的自动化定时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的在线自动监测。
—— 建设以遥感和地面观测站相结合的环境与资源监测体系。
—— 建设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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