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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现场检查制度
现场检查制度,是指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和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制度。
现场检查主要是被检查单位执行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的情况。具体有“三同时”执行情况;结合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防治污染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净化处理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监测设备情况及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载;限期治理情况,还有环保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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