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环保政务
三湖一海
法规标准
环境质量
模范城市
环境管理
环境监察
科研监测
自然生态
规划计划
生态示范区规划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场重大革命。其根本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以县域为单位进行建设,玉溪是云南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也走在全省前面,1996年国家环保局就批准通海县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1999年华宁县又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建设计划,近年其他县(区)也正在编制事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最近,易门县和红塔区又相继列为生态示范县进行规划和建设。
由于玉溪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县的建设规划已单独立项,且生态示范县规划已超出本规划的研究内容,故本规划仅根据玉溪市生态功能区划结果和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对玉溪市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模式提出宏观规划和建议。
© 2007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环保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